审计处
工作职责


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、监督的职能部门。其工作职责是:
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、五年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。

二、负责审计评价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。

三、负责审计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内设部门、分院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。

四、负责审计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和决算。

五、负责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。

六、负责科研经费、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专项审计。

七、负责经济活动、政策落实等专项审计调查监督。

八、负责监督检查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。

九、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职责执行、工作落实情况。

十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